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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A手冊

ATLANTIS CORPORATE TRAVEL (PTY) LTD. PAIA 手冊

介紹

《促進信息獲取法》賦予憲法權利,即訪問國家持有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人持有的、行使或保護任何權利所需的任何信息。

具體而言,該法第 51(1) 條規定,在本條生效後的六個月內(現在是 2005 年 8 月 31 日)或有關私人機構成立後的六個月內,私人機構的負責人必須編制必須包含有關此類私人機構持有的記錄的主題和類別的信息的手冊。

在這種情況下,“私人機構”被定義為從事或曾經從事任何貿易、業務或職業的任何自然人,但僅限於以此類身份或任何合夥經營或已經從事任何貿易、業務或專業或任何前任或現任法人(例如任何公司、封閉公司或商業信託)。

Atlantis Corporate Travel (PTY) Ltd. 屬於“私人機構”的定義範圍,本手冊是根據上述規定編寫的,並符合該法案的要求。

根據該法,向機構提出信息請求的,有義務提供該信息,但該法明確規定不得發布該信息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該法案第 9 節承認可以限制獲取信息。該限制涉及此類發布將對隱私保護、商業機密和有效治理的行使構成威脅的情況。

因此,本手冊提供了對 Atlantis Corporate Travel (PTY) Ltd. 持有的記錄以及訪問此類記錄所需採用的流程的參考。

 

 

公司聯繫方式:第 51(1) (A) 條 

企業名稱:Atlantis Coportate Travel (Pty) Ltd.

運營經理:Archie Modiba 先生
職位:總經理
郵政地址:郵政信箱 652212 Bemore, Benmore Gauteng 2010
街道地址:173 Kelvin Drive, Morningside, Sandton, 2196

電話號碼:011 656 1000
電子郵件地址:
  archiem@atlantiscorporate.co.za
 

法案:第 51(1) (B) 條

 

該法案授予請求者訪問私人機構記錄的權限,前提是該記錄是為了行使或保護請求者可能擁有的任何權利而需要的。如果公共機構提出請求,則該公共機構必須為公共利益行事。

 

根據本法提出的請求,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並按照規定的費率執行。表格和關稅在該法案的第 6 和 7 段中處理。

 

請求者可參考由南非人權委員會編制的 PAIA 指南。 PAIA 指南的第 10 節將包含用於行使憲法權利的信息。 PAIA 指南可從南非人權委員會獲得。

 

南非人權委員會的聯繫方式如下:

郵政地址:Private Bag 2700, Houghton, Johannesburg, 2041

電話號碼:(+27)11 877 3600

傳真號碼:(+27)11 403 0625 

網站: www.sahrc.org.za

 

 

 

S52 (2) 通知:第 51(1) (C) 條

在本手冊簽署之日,司法和憲法發展部部長尚未根據該法第 52(2) 條發布與公司相關的通知。  

 

適用立法:第 51(1)(D) 條。行動參考

1. 1997 年第 75 號就業基本條件法

2. 1973 年第 61 號公司法

3. 1993 年第 130 號職業傷害和疾病賠償法

4. 1978 年第 98 號版權法

5. 2002 年第 25 號電子通信和交易法

6. 1998 年第 55 號就業平等法

7. 1967 年第 95 號所得稅法

8. 1995 年第 66 號勞動關係法

9. 1998 年第 107 號國家環境管理法

10. 2000 年第 2 號促進信息獲取法

11. 2013 年第 4 號個人信息保護法

12. 1994 年第 36 號公共假期法

13. 1996 年第 30 號失業保險法

14. 1991 年第 89 號增值稅法 

 

公司保存的記錄表:第 51(1) (E) 條

所有記錄均可根據 PAIA 要求提供

公司法記錄

1.公司成立文件

2.股票證書

3.公司註冊文件

財務記錄

1. 財務報表

2. 財務和稅務記錄(公司和員工)

3. 會計記錄

4. 銀行記錄

5. 租賃協議

6. 發票

所得稅記錄

1.支付記錄

2. 發給的文件

所得稅僱員

目的

3. 付款記錄

代表非典

僱員

4. 所有其他法定

相關文件:

一種。增值稅

灣國際金融聯合會

C。工人補償

 

個人文件和記錄

1. 僱傭合同

2. 就業公平計劃

3. 醫療救助記錄

4. 養老基金記錄

5. 紀律處分記錄

6. 工資記錄

7. 紀律守則

8. 留下記錄

9. 培訓記錄

10.培訓手冊

合同記錄

1. 書面合同

2. 承諾備忘錄

與商業有關

的交易活動

公司

提交訪問請求時應遵循的程序:第 51(1) (E) 條

1. 申請者必須填寫表格 C 並將此表格連同申請費一起提交給本公司的集團首席執行官;

 

2. 表格必須按照上述第 2 條所述,通過街道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提交給本公司的集團首席執行官;

 

3. 表格必須提供足夠的詳情,使公司的集團首席執行官能夠識別所請求的記錄並識別請求者;

 

4. 請求者必須:

 

  1. 指明需要哪種形式的訪問;

  2. 指定他/她必須在南非共和國境內的郵政地址或傳真號碼;

  3. 確定請求者尋求行使或保護的權利,並解釋為什麼需要請求的記錄來行使或保護該權利;

 

5. 如果除書面答复外,請求者希望以任何其他方式獲知對請求的決定,請求者必須說明該方式以及以此類其他方式通知的必要細節;

 

6. 如果請求者是代表他人提出的,則提交請求者提出請求的能力的證明,並使本公司集團首席執行官合理滿意。

 

規定費用:第 51(1)(F) 條

 

1. 以下適用於非個人要求的要求(個人要求是指索取本人或其近親信息的要求。個人要求免交費用。另外,如果信息是關於已故的個人,那麼請求者也將免於支付費用。

 

2. 非個人請求的所有其他請求都需要支付法案第 51(1) (f) 條規定的費用(“費用”)。在處理請求之前必須支付 R50.00 的訪問費。費用須以電子資金轉入本公司銀行賬戶的方式支付給本公司,詳情如下:

 

銀行:

分支:

分行代碼:

帳號:

帳戶類型:

參考:PAIA 請求和請求者的姓氏

 

請注意,付款證明必須提交到以下電子郵件地址:

archiem@atlantiscorporate.co.za ; mario@masavgroup.com

 

如果要求的記錄的準備需要超過規定的時間(六小時),則應支付不超過如果請求獲得批准應支付的費用的三分之一的押金(“押金”) )。

 

請求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支付費用和/或押金。

 

在支付費用和/或押金之前,可能會保留記錄。

 

費用結構可在南非人權委員會的網站www.sahrc.org.za 上找到

  • 如果請求者的信息請求被拒絕,可採取的補救措施

    • 該法根據該法第 74 和 75 條規定了內部上訴程序。根據該法案的定義,部長是審查任何上訴決定的相關權力。

  • 如果對有關當局的決定不滿意,受害方仍有機會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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